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集邮市场监管,全面了解全国集邮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,自2008年3月1日起,开展一次集邮市场检查和调研工作。检查调研范围:各地集邮交易市场,包括经审批开设的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、各类集邮业务门市部、集邮商店、集邮销售点及各类代售点和流动商贩等;集邮品广告宣传的各类媒介。检查调研内容:集邮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情况,提前销售情况,集邮品广告虚假宣传情况,集邮市场的现状和集邮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。此项工作将于4月15日结束。
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268号